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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晋中中院1人获省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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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3 12:50: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印发《关于对“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以来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对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的16家单位和25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晋中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晓光荣获表彰。


 

司法审判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李晓光同志自担任晋中中院审监庭庭长以来,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要求,紧扣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带领庭室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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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关党委办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