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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晋中中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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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05 09:26:39 打印 字号: | |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2014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明确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2312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晋中中院开展了系列活动,着力营造宪法宣传浓厚社会氛围。

 

 

 

 

 

 

 

普法宣传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124日上午,市中院组织干警来到市文化中心广场,参加由市司法局承办的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雪松参加活动。

 

 

 


 

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知识、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养老诈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常识,针对群众关注的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讲解了学习宪法对于个人的重要意义,让群众了解到宪法和法律并不遥远,宪法精神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享受宪法权利的同时,更要承担宪法规定的法律义务。

 

 

 

 

 

尽管天气寒冷,却抵挡不了群众前来咨询的热情。活动现场,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防范养老诈骗等资料6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次。通过近距离、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不仅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与实践,也让群众对宪法和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更好地引导群众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让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观念,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普法讲座

 

 

 

为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4日下午,市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李海争、刑三庭法官助理陈琼燕走进新世纪书院,为近千名同学带来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普法课上,法院干警通过情景引入、案例释法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述宪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剖析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诱因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通过详细解读法律条文,引导学生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同学们明白宪法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出生到成年,从上学到工作,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都有宪法的保护和陪伴!

 

 

 

 

 

在随机问答环节中,现场互动频繁,同学们积极踊跃举手参与,整个活动氛围轻松愉快。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要努力学习宪法知识,树立法律的权威观念,增强维护权利的勇气,让自己成为一名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学生,争做新时代的“宪法小卫士”。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晋中中院立足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用实干担当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