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当前全市法院财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保障水平,2月16日上午,全市法院2023年度财务工作座谈会在中院召开。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银川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两级法院相关财务人员参加座谈。
市县两级法院汇报了2022年度经费预决算落实情况和涉案财务管理处置情况,客观分析了巡察中发现的诉讼费退费、执行款发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今后解决措施。
李银川副院长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财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厘清工作思路,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切实做好审判执行保障服务工作。
一、要坚持原则、讲政治。法院财务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息息相关,诉讼费退费、执行款发放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市县两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年度审计工作,早发现、早解决问题,让财务工作经得起巡察、检查和审计的检验。
二、要学习政策、抓落实。财务工作繁细,政策制度条例更新快,财务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上级下发的政策文件、实施细则,与省财政厅、省高院、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加强联系,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咨询、多沟通。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解决,梳理分类、逐项整改。结合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巡察问题建议,不断更新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落实。
三、要稳定队伍、强素质。财务工作业务性强,对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性要求高,市县法院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队伍的稳定性,至少保证两名编制内人员在岗,有效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充分调动事业人员、聘用制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要精打细算、保运行。鉴于三年疫情的影响,各级财政预算吃紧,市县法院要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单位,集中资源做好全市法院服务保障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