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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晋中中院召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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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0 09:51:19 打印 字号: | |

       1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大会。市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二考核组组长、市住建局一级调研员王树森到会指导并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雪松代表市中院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全体在编干警参加。



       考核组采取听取述职、组织综合测评、开展考核谈话、查访查验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价法院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运行及领导干部履职等情况。



       史红波院长指出,开展年度集中考核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全市各级领导班子运行和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对中院2021年度整体工作的全面检验,是对下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考核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考核全过程各方面,积极配合完成好考核组考核任务。





王树森组长就考核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年度集中考核的重要性。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全面理解,也是市委全面了解各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途径。做好基层考核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总结一年的工作情况,引导和激励全市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有重要意义。





二、把握考核宗旨,切实增强考核的时效性。做好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科学把握考核重点,不断强化考核的政治性、引领性和针对性。要强化对政治素质的考核,要划分政治标尺,严格“政治体检”,加强党建工作责任;要强化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的考核;要强化对工作实绩的考核,要突出“考人考试”,要强化担当作为。





三、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集中考核工作。要按照考核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和《考核通知工作手册》的指导规范,认真把握重点和方向,严格落实方法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履职述职,广泛听取意见,做好测评评价。



       会上,周雪松副院长代表中院领导班子进行述职,从政治建设、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司法服务、队伍建设、接受监督等方面进行总结汇报,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述职后,考核组进行了考核测评和干部谈话。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