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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晋中涉民生执行案款集中发放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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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9 08:41:22 打印 字号: | |

      11月18日上午10:30,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如期举行,这是自11月12日"三晋执行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的又一次重大活动,是人民法院解民忧、暖民心、保民安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由最高院统一组织、四级法院同步开展、各地法院分别部署的方式进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联系的方式,全程督导活动开展。






活动中


晋中市两级法院


共设立12个案款发放处


主要涉及


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用、涉民营企业等民生领域


231件案件


196名申请执行人


现场领取了达2亿元


执行案款




主动邀请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各界代表


共同监督见证执行案款发放过程



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进行同步网络直播


关注执行工作的各界朋友共同参与见证了执行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通过视频方式向省高院汇报了晋中两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基本情况。最后,史红波院长、张军副院长和执行法官,依次为中院执结的4起案件6名当事人代表,发放执行案款6861.4万元。




       申请执行人普赛斯(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代表难掩激动之情,"今天能拿到1800万元的执行款,离不开执行干警的努力和付出,他们不辞辛苦,连续奋战在执行现场,做周围6个村600多名群众的安抚工作,同被执行人展开多轮回合的谈判,才将案件最终有了今天的结果,真心要谢谢他们!"该公司还向法院赠送了写有"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和满满诚意的感谢信。




       晋中市人大代表乔晓梅,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她看到了晋中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他们用实实在在的执行行动,为当事人能拿到真金白银,加班加点地工作。今天有很多当事人拿到了执行款,老百姓对司法公信有了丰盈的获得感、满足感。








下面


通过这些案例


一起感受和见证


法院执行的力度、速度和温度吧!!!










晋中中院:司法拍卖助力执行工作




      在申请执行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晋中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要求煤业公司向中鼎公司支付工程款24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由于煤业公司未如约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中鼎公司于2019年8月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团队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先后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是由于煤业公司特殊的经营管理体制、疫情影响、停产整顿等因素,其未能严格履行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该案件恢复执行以来,经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由法院将存放在公司坑口的3万吨原煤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款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经过第一次司法拍卖,中鼎公司获得执行案款1600多万元,煤业公司获得的1200多万元用于缴纳税款、社保费用、安全投入、发放工人工资等。之后,法院再次对存放在煤业公司坑口的2万吨原煤进行司法拍卖,起拍价为1679万余元,经过800多轮网络竞价,最终成交价为5011万余元,溢价率接近200%,法院将800多万元案款交付中鼎公司,其余款项退还煤业公司。该案件最终执行完毕,双方均给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太谷法院:快执快结维护农民工权益




       在本次活动中,太谷法院为45起案件集中发放执行案款500余万元,涉及执行申请人266人,均为涉企农民工。太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计光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了案款发放情况。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该类属于系列案件,申请执行人数众多,涉案标的款数额较大,案件处理是否得当,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因此,太谷法院高度重视,按照“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的原则,简化立案程序,确保申请人及时有序立案。面对该案在审理阶段便存在当事人诉求时间节点不一的问题,太谷法院秉持“立案一批、解决一批、偿付一批”和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的原则,集中办案力量,加大执行力度,找准合适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股票、有价证券、车辆等财产,果断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并将被执行单位的法人代表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持续对案件进行监督跟踪,最终执行到位500余万元案款,使案件的执行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榆次法院:小标的涉及大民生



        此次活动中,榆次法院共为40起案件发放执行案款177万元,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其中10起案件的12名当事人代表在现场领取了执行款。



       针对其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榆次区法院根据“小案不小看”原则,采取高压态势,做出刚性要求,对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经多次沟通无效,执行法官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执行人员成功在被执行人小区附近截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被带到法院后,依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款不足万元、当事人双方系多年好友的特殊情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在思想上做好疏导工作。执行干警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十余小时的释法析理工作后,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支付全部执行标的款。





最后小结一下吧!





       2021年以来,晋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95件,执结704件,结案率为64%,在法定期限内正常发放的执行案款金额为5.54亿元人民币,目前我院无超期发放的执行案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让老百姓拿到真金白银。



       正如执行法官赵保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通过法院的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手中的真金白银,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竭尽全力。



要问

执行人员在哪里

在执行的路上

执行道路在何方

路就在脚下

......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