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省高院行装处四级调研员杨剑强同志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银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和中院全体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杨剑强同志以点带面,详细解读了《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培训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与参会同志围绕财务管理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了具有实操性的建议。
杨剑强同志强调
一是明确财务管理的意义,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法院干警服务、为基层法院服务。
二是预算编制做实做细,绩效指标结合工作重点,预决算公开准确及时。
三是建章立制详实细化,“三重一大”明确清晰,公务卡管理规范严谨。
四是资产管理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资产处置制度。
会议还宣读了公务接待有关文件,通报了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并就公务接待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李银川副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保持疫情防控高度警惕,要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做好卫生清洁;自觉做到不聚集、不外出、不聚餐,降低病毒传染风险;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健康码查验等制度,持续强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李银川副院长指出,财务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制度性强,工作人员要及时跟进学习新制度新政策,抓好制度落实,规范财务管理。他要求,要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明确举措,改进工作,进一步推进执行款案款系统规范使用,实现案款有序管理和规范发放;要从严抓好诉讼费应退未退清理工作和诉讼费电子票据的规范使用,确保财务工作管理有序、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