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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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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28 10:01:58 打印 字号: | |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规范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动态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晋中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职责、人员组成,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 晋中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负责: 

 

2. 评审建立、更新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3. 对管理人进行等级评定;

4. 对管理人进行动态考核评定;

5. 对本辖区内重大破产案件以竞争方式确定管理人等工作。

二、晋中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评审委员会主任    周雪松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李银川      鹿霞飞

评审委员会委员    薛素威  郭富生  郝永丽

                      成海红  王小军

                   

晋中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技术中心,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技术中心负责人担任。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