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市中院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举办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向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执行案款1.1余亿元,这是市中院执行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的具体举措。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中院执行局依法履行执法办案职责,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原则,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办好每一件案件,切实为申请人拿到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在办理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赵保军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依法保障企业按期缴纳税款、社保费用、安全投入、发放工人工资1200多万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在办理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晋中开发区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加快推进涉案财产评估拍卖程序,在拍卖成交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放案款8100多万元。
在案款发放仪式现场,申请企业代表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他们纷纷感谢市中院执行局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感谢承办法官不辞辛劳、辛勤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兑现企业合法权益。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中院执行局将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