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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必修课!史红波院长为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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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28 08:30:06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面宣传,在全社会树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维护司法权威、共促司法公正的浓厚氛围,5月27日下午,晋中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在市中院举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冬明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进行宣讲授课。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发改委等全市12家市直单位共计80余名领导干部聆听授课。



       史红波院长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现实意义、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并介绍了晋中法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情况。


       史红波院长指出,出台“三个规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内部和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的“隔离墙”和“高压线”,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也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史红波院长结合自身司法工作实践,就领导干部如何贯彻“三个规定”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学懂规定,吃透精神;二是自觉贯彻,严格遵守;三是管严身边人,学会自保;四是相互配合,共同维护;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断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史红波院长表示,在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全面开展整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疾,为人民法院进一步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晋中法院将持续开展好“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不断引导干警主动换位思考,树牢“多办一个案件就多服务群众一次,办好一个案件就多温暖一方百姓”的执法思想,增强职业尊荣感,多办案、办好案、办成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转型发展的平安晋中、法治晋中不懈奋斗。



       张冬明常务副书记指出,此次宣讲主题鲜明、立意深远,有数据、有案例,史红波院长提出的四点建议发人深省。通过聆听宣讲,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了进一步认识,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张冬明常务副书记强调,“三个规定”是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在逐步健全的法治体系下,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不说情、不打招呼,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杜绝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不碰“高压线”,不越法纪“红线”。法院干警要依规如实记录报告干预司法的行为,行成追责问责高压态势,不断凝聚全社会力量,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共同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