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及时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5月20日上午,晋中中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晋中支行举办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工作签约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 中国人民银行晋中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李保根等一行六人出席仪式,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主持仪式。
史红波院长和李保根行长共同在《关于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并亲切握手,这标志着我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拉开新的帷幕。《合作备忘录》就市中院和市人行在诉调对接机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合作机制、工作联络机制等方面职责分别做出要求。该举措是市中院在教育整顿期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史红波院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全市良好金融秩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新需求、新期待。二、加强业务指导。市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银行、调解组织、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提升解纷能力,丰富解纷技巧,帮助解决调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建立协调联络机制。人民法院和人民银行要持续完善协调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工作沟通交流,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分析研判实际问题,不断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涉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落细落实。
李保根行长对近年来全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在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他希望,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特别是榆次、太谷、左权等试点县(区)人民银行以此次对接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同地方法院的沟通合作,尽快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依法依规开展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时积累总结典型案例和有益经验,充分发挥好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的重要作用。
今后,针对金融消费纠纷,我市法院可根据情况在诉前或诉中委派我省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晋中市(县)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该举措既有效发挥了人民银行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作用,一定程度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需求,有利于及时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签约仪式后,李保根行长一行参观了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等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