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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法战疫】晋中首例!假借代购口罩实施诈骗,被判处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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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17 08:41:02 打印 字号: | |

    3月16 日上午,灵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乔某某假借代购口罩实施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该案审判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这是晋中市审理的首例涉疫情防控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被告人乔某某谎称自己可以联系厂家代购口罩,通过发送口罩图片、编造口罩单价等方式,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赵某某购买口罩价款111850元,后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案发后,被告人乔某某退赔被害人部分款项。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代购口罩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考虑到被告人乔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乔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76850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涉疫情的各类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灵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