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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认真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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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16 09:15: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深入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措施。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和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两级法院党组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内容畅谈新思路。大家还围绕在全市法院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表达了各自的观点。

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就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好2017年工作计划提出要求。一是要在法院党建上有新思路,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要求,把“1221”工程作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党的建设为龙头,争创五星级党组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无烟型机关,努力迈向“全国优秀人民法院”行列。二是要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紧紧围绕晋中市“两个全面”奋斗目标和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上做出新贡献。三是要在司法便民上有新举措,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科技法庭建设,切实打造智慧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条件。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要在司法改革上有新突破,要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省委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认真总结推广祁县法院试点经验,探索建立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要在司法宣传上有新成效,要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两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统一管理,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电视、报刊、网站等主流 媒体的联系。充分开发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工具的潜能,及时宣传好法院工作创新成果和干警优秀风采,树立好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