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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
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洗洗澡、治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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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07 17:50:53 打印 字号: | |

1月6日,晋中中院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院长史红波主持会议。此次会议重点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准则》和《条例》,认认真真把自己摆进去,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扎扎实实把理想信念、纪律规矩、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摆出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审判工作。

为准备好此次民主生活会,保证会议批评有“辣味”,“治病”有效果,晋中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在会议召开前,围绕主题开展了学习讨论,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市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深入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围绕问题,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每位院党组成员深刻剖析个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方向,撰写了发言提纲。

在近五个小时的会议上,九位党组成员纷纷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各自真诚地反思了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过程中,摒弃“好人主义”,坚持互相揭短不怕痛,正视问题不怕丑,触及灵魂不怕疼,切实通过“红红脸、出出汗”,找准症结问题,立说立行立改,达到“排排毒、治治病”的良好效果。 史红波同志指出,此次民主生活会很成功,所提问题开门见山、切中要害、直指病根,确实收到了互相教育、互相提醒、团结鼓劲、促进整改的目的。他强调每位党组成员要对问题盯紧盯死、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一件件解决,一件件落实。

针对今后工作,史红波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人民法院从严治院的工作要求变为实际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对照《准则》和《条例》经常检视自己,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用理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由党组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保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谈心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具体制度严格落实,对照“四个合格”要求,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继续延伸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落实周四学习日制度,把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修身修炼的境界锤炼党性品质。三是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干警特别是党组班子成员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在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中做到自律,要自觉接受党内和党外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遵守院党组提出的“五条准则”,带好队伍,管好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践行“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承诺。四是要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围绕市委发展大局,围绕我院“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精诚团结、勤勉务实、敢于担当。秉持“依法办案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办好案件就是服务大局”的思想,带头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深入调研、精准发力,以百倍的精神抓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要坚持热情关怀和从严要求相结合,积极协调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强化法官履职保障,想方设法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研究室